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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卫队工作职责

2006年05月31日  阅读量:

校卫队工作职责

一、负责校卫队行政管理,业务训练和政治学习。

二、安排校卫队执勤、巡逻,经常对校卫队各执勤点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负责校卫队的服装、文体、劳保用品的购置、保管、发放和登记工作。承办队员工资核发和请销假工作。

四、认真贯彻校卫队各项规章制度,检查、落实制度的执行情况指导各班长做好执勤工作。

五、负责新队员的审查、接待、招聘和辞退队员善后工作。

六、积极配合治安科搞好教学区治安交通管理工作,看管人犯要提高警惕,杜绝人犯的自杀、自残、逃跑等现象,杜绝打骂、刁难等伤害现象。

七、教育校卫队员当好义务消防员工作,并协助消防专干对校卫队员进行防火知识培训。

八、保障校卫队各项任务的完成,做好工作总结,完成上级交办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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