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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内勤工作职责

2006年05月31日  阅读量:

户籍、内勤工作职责

一、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保管及催办工作,定期做好全处文件、资料、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二、负责处理印鉴、信函的保管和使用,负责来人来访的接待和处理有关信访事谊。负责全处固定资产的管理。

三、起草全处工作计划、年终总结;整理全处工作大事记,负责处务会议,全处大会的记录,负责收集上报有关治安案件的统计数字,填写统计报表。

四、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登记工作。

五、协助处领导做好处内经费的预算、分配,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处各科考勤汇总,领发工资、奖金和各种补贴。

六、负责全处报刊、杂志的征订、分发、保存工作。

七、负责全院统招生的户口、身份证管理和“农转非”的申报督办工作,负责一切与户口相关联的证明材料,负责暂住人口暂住证的办理工作。

八、负责全处赃款、赃物、暂押款及各项经济收入的保管记帐工作。

九、负责临时出入证等证件的办理工作。

十、承办上级及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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