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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邮电学院会客制度

2006年05月31日  阅读量:

 

西安邮电学院会客制度

第一、进入校门,各类人员都应主动出事证件,接受门卫值勤人员检查。本院教职工,学生凭校徽、工作证、家属临时务工人员凭保卫处发给的出入证出入;外单位人员凭有效证件出入,并填写会客登记。

第二、携物出门,凭所携物的所属部门处级单位出具的物资出门证明,携带家具出门必须有总务处房产科的出门证明。门卫值勤人员要认真查验,物证相符方可放行,有嫌疑的扣留审查。

第三、来访者要填写会客单。学生上课时间,不接待会客。

第四、外单位来联系工作,在工作时间进行,其他时间不予接待(预先约定者除外)。

第五、校门开放时间每天为7点至23:30。凡不在此时间内出入校门者,须向门卫出示证件,说明情况,方能进入。

第六、来客留宿,须三日内到保卫处申报办理出入证等手续;学生宿舍及教师办公室不准留宿客人,对外校同学来校,在学习招待所解决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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