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处长(武装部部长)岗位职责
一、处长、部长负责全处的各项行政业务工作。
二、负责武装部全面工作。
三、负责组织制定年度保卫工作计划和保卫经费预算,并组织实施。
四、配合各二级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做好“四防”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处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指导各科室和校卫队的工作。
六、负责处内班子分工和对科级干部的聘任及晋级、晋职、奖惩工作,监督各科室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定期召开处务会,并对全处工作进行考核检查。
七、组织评比,表彰奖励全校在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八、负责对外公安、国安等业务单位相关工作的联系。模范遵守公安保卫人员的“八大纪律”、“十项注意”。
九、承办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