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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征兵主要政策规定和安排

2011年10月21日  阅读量:

今冬征兵主要政策规定和安排

    一、征集对象范围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2012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11年入校的学生。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女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19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征集的年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 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在校大学生可以在高校武装部报名,在高校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时间,统一为2011年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

    五、征集时间

    适龄青年报名时间截止到2011年10月30日。11月份组织体检,11月中下旬组织政治审查,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组织调查走访,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为驻西藏、新疆部队征集的新兵需要空运进藏、新疆的,征兵开始时间适当提前,并于11月23日前将新兵运至集结地。为其他部队征集的新兵主要从12月10日开始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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