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与各部门签定《2010—2011年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安排部署,保卫处近日与各部门签定了《2010—2011年消防安全责任书》。
《消防安全责任书》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并逐级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避免发生火灾事故,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消防安全责任书》规定了年度考核制度,对工作认真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通报表扬,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出现火灾事故的单位个人,要通报批评,在评选先进时“一票否决”,对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