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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知识

2010年11月01日  阅读量: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知识

 

    一、什么是人口普查

    人口普查就是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统一的方法、统一的项目、统一的调查表和统一的标准时间,对全国人口普遍地、逐户逐人地进行的一次性调查登记。人口普查工作包括对人口普查资料的搜集、数据汇总、资料评价、分析研究、编辑出版等全部过程。

    人口普查是当今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搜集人口资料的一种最基本的科学方法,是提供全国基本人口数据的主要来源。通过人口普查,可以查清全国人口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等基本情况,还可以查清人口的社会特征、家庭特征、教育特征、经济特征、住房状况以及普查标准时间前一年人口的出生死亡状况等。目前,世界各国的人口普查在时间、内容、方法上逐渐趋向一致,使人口普查资料更具有可比性。

    人口普查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普遍性。人口普查是按地域性原则进行登记,某个地域范围内的全部人口都要参加普查登记。

    2.个别性。人口普查登记以人为单位,要按照每个人的实际情况逐人逐项地填写普查表。

    3.标准性。人口普查必须以一个特定时间为标准,全国同时进行调查。不论普查员实际入户登记时间在哪一天,登记的都是标准时间的人口状况。

    4.集中性。人口普查工作必须在中央的集中领导下,按照中央一级普查机构的部署去组织实施。

    5.统一性。人口普查工作要全国严格统一,包括统一的普查方案、统一的普查表、统一的填写方法、统一的分类标准、统一的工作步骤和进度等

    6.定期性。人口普查总体上是一种静态调查,不能反映人口的变动情况,因此应该定期进行,世界大部分国家规定每隔五年或十年举行一次人口普查。

    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如何组织实施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

    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设置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领导工作;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设置人口普查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的具体实施。

    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大致可分为普查准备、登记和复查、数据处理和公布三个阶段。

    1.人口普查的准备阶段

    在人口普查的全过程中,准备阶段的工作最多,时间也最长。世界上许多国家的人口普查工作都用4-6年来完成,我国近几次人口普查准备工作用时都在2-3年左右,对比来讲,准备工作的时间是比较短的。我国人口普查的准备工作主要有人口普查的立法,建立普查机构,制定《人口普查办法》、普查表和工作细则,制定工作计划,试点,普查区域的划分,户口整顿,普查员的选调和培训,宣传工作,物资准备等。

    2.人口普查的登记和复查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在一定日期内对每一户、每一人进行登记,然后对登记的资料进行全面复查。与其他两个阶段相比,这个阶段工作时间最短,一般不超过15天,参加人员最多,是人口普查最关键最重要的阶段,是取得准确资料的基础。这个阶段的任何失误在以后各工作环节中都无法补救。

    3.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和公布阶段

    资料整理和分析研究阶段是人口普查的收获阶段。通过登记复查,广大普查员已经把每家每户每个人的各种状况登记到了普查表上,或者说我们已经获得了全国人口的微观资料。对这些资料进行进一步的整理,加工成能够反映全国乃至各地区人口各种状况的宏观资料为政府和社会各界使用。这一阶段的工作不需要每一名普查员参加,主要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承担。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有编码,汇总,资料评价,资料发表和印刷,分析研究,总结等。

    三、什么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规定:“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所谓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就是规定一个时间点,无论普查员入户登记在哪一天进行,登记的人口及其各种特征都是反映那个时间点上的情况。根据上述规定,不管普查员在哪天进行入户登记,普查对象所申报的都应该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情况。通过这个标准时间,所有普查员普查登记完成后,经过汇总就可以得到2010年11月1日全国人口的总数和各种人口状况的数据。

    四、普查对象应当在什么地方进行人口普查登记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规定:“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普查标准时点居住在中国境内的普查对象。

    (1)现住地和户口登记地相同的人员,只在现住地进行登记。

    (2)现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同的人员,除在现住地登记外,还需在户口登记地登记相应信息。

    (3)户口待定的人员在现住地进行登记。

    (4)居无定所的人员在普查标准时点的居住地进行登记。

    (5)境外人员在现住地进行登记。

    2.普查标准时点在国外工作或学习的普查对象,由其出国前居住的家庭户和集体户申报登记。

    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采用什么方法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规定:“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

    人口普查登记就是普查员在对每一户进行深入摸底的基础上,通过入户询问,将本普查小区中的每一个普查对象的情况如实地登记到普查表上。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是前几次人口普查的经验。这样做有很多好处。一是方便群众进行普查登记。入户登记一般采取预约登记的方式,可以减少群众等候的时间。二是便于群众申报,可以保护申报人的隐私,减轻申报人的顾虑。三是可以提高普查登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直接入户进行询问调查,可以判断申报人申报的情况与实际是否有出入,便于发现是否有瞒报和漏报人口的情况。

    六、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普查表有几种表式

    人口普查表分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普查表长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在其居住地进行登记时,要填报供港澳台和外籍人员使用的普查表短表。另外,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要填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

    九、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规定:“人口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登记状况、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不同的普查表式填报的内容有所不同,其中普查表短表共有18个项目,按户填报的有6项,按人填报的有12项。项目内容反映了人口基本状况、受教育程度和户的基本情况等。供港澳台和外籍人员使用的普查表短表共有11个项目,包括人口基本情况、来大陆或来华目的、居住时间、受教育程度和行职业等。

    普查表长表共有45个项目,按户填报的有17项,按人填报的有28项。除了短表的项目内容外,还反映了人口的迁移流动、身体健康状况、就业状况、妇女生育状况和住房情况等。

    死亡人口调查表共有8个项目,反映了普查标准时间前一年内死亡人口的基本情况、受教育程度和婚姻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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