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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续办车辆通行期限的通知

2016年05月09日  阅读量:

 

关于续办车辆通行期限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保障学校公车及教职工车辆正常通行于校区和家属区,根据《西安邮电大学机动车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去年办理的车辆通行期限将于2016531日到期,请相互转告,抓紧时间办理,避免因超期无法通行所带来的不便。特此提醒!

时间:即日起至531日前(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安校区办公楼125

要求:请携带车辆行驶证原件

保卫处

20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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