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进行防空警报鸣放的通告》市政告字[2015]3号文件要求,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全面提高我市防空警报快速反应和广大群众对警报音响识别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意识和对重大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西安市人民政府决定:2015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在全市范围进行防空警报鸣放。请我校师生在鸣放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防空警报鸣放顺序如下:
发放预先警报: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发放空袭警报:10:06—10:09(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发放解除警报:10:12—10:15(连续鸣放3分钟)。
特此通知。
西安邮电大学保卫处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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