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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2013年06月04日  阅读量: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家关于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我校2013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在5—6月份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征对象

    我校2013届全日制男性毕业生

    二、预报名形式

    本次预征报名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报名方式,所有参加预征的毕业生必须参加上网登记报名,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公网)http://zbbm.chsi. cn(教育网)

    三、预征条件

    (一)年龄要求:专科毕业生年龄为当年年满18至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24周岁。

    (二)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符合    征集义务兵的政治条件。

    (三)身体条件:按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辐射征集义务兵的身体条件。

    (四)专业条件:本次征兵为义务兵,不受专业限制,有意向入伍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毕业人均可报名。

    四、优惠政策

    (一)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一次性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二)入伍后,在部队享受系列政策。主要包括: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三)退役后可以享受升学就业等方面优惠政策。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四)考虑到部分毕业生士兵退役后要重新就业,教育部决定,可以根据需要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教育系统为其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五、预征程序

    (一)宣传发动阶段。 5月上旬,武装部将根据预征兵精神,做好预征兵宣传工作。各学院根据文件精神和相关宣传材料,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将毕业生预征工作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时间安排和预征程序等传达到每个学生。

    (二)网上报名阶段:5月1日-6月15日,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登录学信网(http://account.chsi.com.cn/)进行实名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预征网(公网http://zbbm.chis.com.cn或者教育网http://zbbm.chis.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学生填写的个人信息需要注意四点:姓名、身份证号码要与学校上报教育部的个人信息一致,个人身体状况要实事求是,手机号码要准确并保持使用,院校所在地按学生实际所在校区填写。)

    3.报送信息阶段:确认报名后,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称《预征登记表》)及存根(1份),其中《预征登记表》中“技术等级、个人简历”两项内容打印出来后手工填写,技术等级填写个人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名称及级别,个人简历填写小学至大学 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次、时间、证明人。同时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打印两份,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报送校武装部办公室。

    4.初检初审阶段:6月底前,学校会同兵役机关组织对网报通过的学生进行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同时将审核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返还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凭证。 

    5.复审应征阶段:7月底前,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持审核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到生源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各学院要做好提醒、通知和督促报名工作,确保预征对象按时应征。

    6.审批定兵阶段:9月底前,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 

    7.补偿代偿阶段:2014年2月后,学校将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六、工作要求

    (一)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预征工作任务新,任务重,时间紧,环节多,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按照征兵部门的工作安排,按照预征工作的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按时完成任务。

    (二)各学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征兵宣传发动工作,将兵役法规和相关优惠政策告诉每一位应届毕业生,鼓励他们积极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实现人生理想,最大限度调动他们参军入伍的积极性。

    (三)各学院要本着对毕业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预征各环节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等工作,仔细核实预征登记表、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等信息。

    (四)各学院要将入伍预征工作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毕业生的文明离校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国防教育,引导和鼓励有志青年投身部队熔炉锻炼成才。要充 分发挥网站、QQ群、微信、手机短信等平台的积极作用,多角度、高密度、全覆盖地进行宣传动员和工作布置,确保不落一人。 

    (五)各学院要掌握预征对象离校后的准确通讯方式,保持和他们的有效联系。2013年10月31日前,要提醒他们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并及时做好未预征登记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后回校补办相关手续的工作。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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