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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冬季防火的通知

2019年12月19日  阅读量:

校内各部门、各学院:

近日,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分别印发《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全省教育系统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学院严格落实好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积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学生宿舍、实验室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源、私自更换插座,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有关物业主管部门要对物业承租方加强消防监督管理,物业管理单位、承租方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消防安全。

五、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要做到安全工作责任到人、职责明确,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加强对工勤人员生活工作区域的用电管理和防火安全教育,严禁违章使用电器,提高防火意识,确保用电安全。

七、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与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

八、严禁在实验室、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办公室等场所、楼道、地下室对电动车充电,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对电动车充电,严禁电动车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长时间充电。

九、严禁私自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楼梯或安全出口,严禁在楼梯间堆放杂物。

保卫处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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