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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卡)需知

2009年04月01日  阅读量:

       借用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卡)需知

 

1、凡为集体户的学生或教职工,需要借用集体户口卡者,持本人学生证或工作证借取;

2、借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卡)者,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和涂改,若出现上述问题,后果由自己负责;

3、若本人户籍信息有错误,需要更改者,请携带本人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卡)到小寨路派出所四楼403档案室查档案后,再到小寨派出所户政大厅办理更改事宜。

4、借用户口卡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有特殊原因者,应提前声明。

小寨路派出所地址:大兴善寺正对面(兴善西路南侧)

   户政大厅电话:0298526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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