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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校园门禁制度的通告

2006年05月31日  阅读量:

关于严格校园门禁制度的通告

 

根据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整顿高校治安秩序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师生员工一律凭校徽、工作证、学生证、培训证进入学院。

二、凡到本院办事或探亲访友的外来人员,凭有效证件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入内。

三、外来机动车辆需在门卫处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凡携带物品或载货外出时,须出示出门证、证物相符后方可通行。出租车原则上不得进入,因特殊情况,的确需进入的,须征得门卫同意,登记后进入。

四、谢绝外来人员到院内散步、锻炼、闲游、穿行。

五、严禁小商贩入校推销商品及散发、张贴营业性广告、影视广告。

望大家自觉遵守,积极配合门卫执勤,共同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净化育人环境,对无理取闹者从重处罚或交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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